深圳市正式發布了被業內稱為“最嚴”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以下簡稱“網貸機構”)監管實施細則。該細則不僅延續了國家層面的審慎監管框架,更在關鍵領域,特別是資金存管和信息安全方面,提出了具有深圳特色的、更為嚴格和具體的要求,標志著地方網貸行業進入深度規范與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
細則的核心亮點之一,是明確堅持并細化了 “銀行存管屬地化”原則。具體要求網貸機構在深圳市轄區內選擇一家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作為資金存管機構,且該銀行的存管業務系統接口需滿足地方監管部門的實時數據接入要求。這一規定旨在解決此前部分機構存管銀行位于外地可能導致的監管數據獲取延遲、跨區域協查困難等問題,確保監管機構能夠對網貸平臺的資金流轉進行更有效、更及時、更透明的穿透式監控,從根源上防范資金挪用和“跑路”風險,切實保障出借人資金安全。
與此細則對網貸機構的 網絡與信息安全 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標準,將其提升至與金融風險防控同等重要的戰略高度。文件明確要求,網貸機構必須建立健全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體系,并持續加大在相關 軟件開發與技術投入 上的力度。具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這項“最嚴”細則的出臺,是深圳市作為金融科技中心和風險防控前沿陣地,對中央關于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促進互聯網金融規范健康發展決策部署的深入貫徹和本地化實踐。它通過“存管屬地化”扎緊資金的“安全籬笆”,又通過強制性的“網絡與信息安全軟件開發”要求筑牢技術的“防火墻”,形成了 資金流與信息流雙維監管閉環。
短期內,這將促使深圳地區的網貸平臺加速合規整改,部分技術能力薄弱或存管不合規的機構將面臨清退壓力,行業可能迎來新一輪洗牌。長遠來看,通過抬高合規與技術門檻,將有力驅逐“劣幣”,引導資源向風控嚴謹、技術扎實的優質平臺集中,推動行業從規模擴張轉向質量提升和風險管理能力競爭,為金融科技的創新與穩健發展營造一個更清晰、更安全、更可持續的市場環境。這不僅是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必要之舉,也為全國其他地區的網貸監管提供了有價值的“深圳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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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2-24 02:54:31